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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 唐代西域汉人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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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2: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早在唐朝之前西域就存在着汉、魏屯田士卒遗黎所建的高昌国,在伊吾也有不少汉人。入唐以后伊吾改置为伊州,高昌改置为西州,又以可汗浮图改置为庭州。由于大批汉军的进驻,还创立了安西四镇(龟兹、焉耆、于阗、疏勒或龟兹、碎叶、于阗、疏勒)。以上三州、四镇乃西域汉人的主要聚居地。
  一、经济生活
唐代西域汉人主要由官员、军人及随军家属,农民和手工业者等三大类别组成,也有少量商人,其来源主要有二,一是高昌国故境的土著汉人,二是由内地徙边的汉民、汉军、汉军家属,主要来自河西凉、甘、瓜、肃、沙诸州,也有少量来自秦、雍等关中诸州。唐朝奖励移民实边,民户大多集中安置于北庭大都护府下属的伊、西、庭三州,这一地区已同内地一样完全郡县化,其中伊州天宝年间户2467,口11570。下属伊吾、纳职、柔远三县,伊吾县与伊州同治,领四乡;柔远县户387,领一乡;纳职县户632,领十乡。西州,以高昌国改置,开元时户19016,口49476,辖高昌、交河、天山、柳中、蒲昌等五县、二十四乡。其中高昌县与西州同治,下辖宁戎、顺义、安西、宁昌、尚贤、武城等十乡;交河县下辖四乡,柳中县辖四乡,天山县辖四乡,蒲昌县辖三乡,绝大多数是高昌土著汉人。庭州则乃唐朝在天山北麓新辟的汉族聚居区,内地汉人多移居于此。开元时户2236,口9964,辖金满、蒲类、轮台三县,后又增置西海县,合四乡,其中金满与庭州同治,领二乡,蒲类县领三城,一堡三乡,轮台县下领四乡。汉军屯驻的大基地主要有安西四镇与北庭三军,其中北庭三军为瀚海军12000人、天山军5000人、伊吾军3000人,另外尚有清海军、静塞军、保大军,皆非一时所置,故其兵员难于统计。安西大都护府又辖龟兹、于阗、疏勒、碎叶(后改为焉耆)等四镇,总兵力30000左右,且各有屯田,种粮自给,并赡养其随军家属。
先叙汉人的物质生产方式。
汉人乃农业民族,西徙实边的汉人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唐朝推行编户齐民制度,这是实行均田授受和租调赋役制的基础。隋、唐时期户籍制度非常严格,凡生一人,凡死一丁,皆须更换户册。按年龄分为黄(婴儿)、小(四岁以上儿童)、中(十六岁到二十岁的少年)、丁(二十至六十岁的成人)、老(六十岁以上老人)几等,一岁一计帐,三年一造户籍。户籍依性质不同,又分为赀簿、青苗簿、差科簿等,这套制度虽渊源中原,但早在高昌郡、高昌国时代业已实行,入唐后仅把所沿用的晋制纳入唐制系统而已,一直到吐蕃统治时代依然沿行不辍。所改变者不过个别名目,这是因为没有户籍,也就失去田地授受和赋税征收的根据。唐朝为防虚报户口,还实行貌阅制度,即当面根据户丁的面貌,验证户籍年龄的虚实,依法三年一次集中貌阅,户籍的制定由里、坊逐级呈报至县。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隋、唐时代上承北朝遗制,一切土地名义上皆归封建国家所有,农民按户、按丁自官府手中授受土地。这种制度谓之均田。高昌国本由汉、晋之屯田基地演化而来,而公田分耕正是屯田的基本历史传统。吐鲁番出土文书清楚地反映新疆均田令的产生实行同内地存在着重大差异,就是参用高昌旧制予以变通的结果。依唐制,农民所受土地分为口分田、永业田(世业田)两种。口分田死后须归还国家,世业田死后则可传于后代,并依法存在应受田,未受田,给田,退田,欠田等区别。据吐鲁番出土的唐贞观某年西州高昌县范廷伯待户家口田亩帐所载,上述制度均已在初唐时期的西州认真推行,但至迟高宗中期口分田的名目已不再出现,而世业田则形同口分,死后仍须归还国家,实质上唐制已荡然无存,而高昌传统奉行的部田、常田制度则又全面复活了。部田常田皆属官府所有的授受田,亦即唐制中的口分田,其区别在于土地质量的差异。常田指质量较好的田,可作菜地用,故又称常田菜,部田则指质量较差的田,只能种粮食乃至杂粮,高昌旧制规定人授部田十常田二十亩,而唐制规定每丁受田百亩。这在地狭人稠、沙碛多的西州是根本行不通的,因而被迫恢复高昌旧制,即区别部田、常田而不再区分口分、永业,并规定以每丁受部田六亩、常田四亩以为定制,例如大谷2857号文书记西州成化里:
发表于 2021-3-25 12: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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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2: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麴氏高昌是怎样一个文化风俗?请忘玄甲军吧详细阐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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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2: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高昌王室就是世居西域的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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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3: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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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13: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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